
— 惠水县2025年 —
惠水县2025年
高素质农民培育招生简章
一、招生人数
2025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(粮油班50人、茶叶班50人、养殖班50人、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班50人)。
二、招生对象
1、招生范围要求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50周岁,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,为在贵州省内从事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的非国家公职人员。优先考虑返乡大学生、农民工、退役军人、村支两委、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、家庭农场主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、种养大户、乡村工匠、非遗传承人等群体,以确保培育对象精准,促进培育成果转化。
2、2025年度参加过其他任一级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的人员,不再参加此次培训。
3、培育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,恪守职业道德;身心健康,在当地群众中口碑良好;有长期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并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意愿,有农业+产业发展需求和较强的学习意愿;善于接受新技术、新模式、新业态和新理念,主动向农户分享经验、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。
三、培育方式
(一)教学方式
采用课堂教学、现场教学、实践实训、观摩交流等培育模式,并结合线上学习、考察互访及跟踪服务等。
(二)培训特色鲜明
根据不同班级主题,精心设计课程内容,全面提升农民的管理能力、技术水平和市场敏感度,助力学员成为乡村振兴的领军人物;邀请农业领域专家、知名企业家以及一线农业实战讲师授课,确保教学内容前沿、实用,帮助学员真正实现知识与技能的提升;组织学员参访产业基地、农民合作示范社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、非遗工坊等实践基地,让学员亲身体验先进的农业生产与管理模式,将所学理论应用到实践中。
四、经费保障
“高素质农民培育”学员培训经费由惠水县农业农村局全额承担,包括学费、实训费、教材费、食宿费等相关费用,学员需自行前往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培训地点。
五、报名录取
(二)学员录取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择优确定录取名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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